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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茂軟體 ERP 軟體二代健保解決方案

【二代健保】102年1月1日正式上路,除了維持【一代健保】一般保險費的計算外,將增收額外所得2.11%(110年1月起) 的【補充保險費】,獎金佔全薪比例越高的公司,保費成本衝擊越大。其中【補充保險費】扣繳規定包括:獎金、股利、利息、兼職所得、執行業務收入、租金所得,要課徵2.11%的補充保費,扣繳規定將影響企業資源規劃(ERP)中人資系統的調整,鉅茂科技為服務廣大ERP的客戶群,適時研發出ERP【二代健保】的解決方案服務客戶。

  1. 針對多公司(含境外公司)、員工符合免扣繳身份者,提供 【免扣繳補充保費】的選項設定,避免扣繳錯誤的發生。
  2. 針對不同公司對"獎金"(指所得格式代號50,未列入投保金額計算的項目, 如年終獎金、節金、紅利等)之給付發薪項目定義,提供設定以茲判斷,避免發生漏扣的情形。
  3. 於獎金計算、其他所得計算作業中,自動計算各員工整年度之累計獎金、投保金額X4、差額、補充保費費基、本次扣繳保費,節省人工成本。
  4. 自動計算"單位"每月應繳之補充保費金額,方便申報扣繳。
  5. 相關薪資條、發薪單、薪資總表等報表, 列印各員工之扣繳補充保費金額。
  6. 提供繳納證明、代扣繳補充保費明細、申報扣費明細上傳檔案。
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計算方式
身 份 計 費 方 式 收 費 方 式
受僱人員 補充保險費基 × 補充保險費之費率(2.11%)
雇主代扣
雇主 (薪資所得總額 − 其受僱者之投保金額總額)
× 補充保險費率(2.11%)
雇主按月計算繳納
補充保費費基
計 費 項 目 定 義 說 明 所得稅代號
(前 2 碼)
全年累計超過
當月投保金額
4倍部分的獎金
給付被保險人薪資所得中,未列入投保金額計算且具獎勵性質的各項給予(如年終獎金、節金、紅利等 ),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 4 倍部分。 50、79A、79B
兼職薪資所得 給付兼職人員指非在本單位投保健保的薪資所得。 50、79A、79B
執行業務收入 給付民眾的執行業務收入,不扣除必要費用或成本。 9A、9B
股利所得 公司給付民眾的股利總額。 54、71G
利息所得 給付民眾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各種短期票券、存款及其他貸出款項的利息。 5A、5B、5C
52、73G
租金收入 給付民眾的租金(未扣除必要損耗及費用)。 51、74G
個人補充保險上、下限
費項目 下限 上限
全年累計超過
當月投保金額
4倍部分的獎金
獎金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後,超過的部分單次以1,000萬元為限。
兼職薪資所得 單次給付達基本工資 單次給付以1,000萬元為限執行業務收入
執行業務收入
註2
單次給付達2萬元
股利所得註2 1.以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投保者:單次給付金額超過已列入投保金額計算部分達2萬元。
2.非以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投保者:單次給付達2萬元。
1. 以 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投保者:單次給付金額超過已列入投保金額計算部分以1,000萬元為限。
2. 非以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投保者:單次給付以1,000萬元為限。
利息所得註2 單次給付達2萬元 單次給付以1,000萬元為限
租金收入註2 單次給付達2萬元 單次給付以1,000萬元為限
註:
1.個人補充保險費的計費所得或收入達下限時,以全額計算補充保險費;逾上限時,則以上限金額計。
2.自104年1月1日起,中低收入戶成員、中低收入老人、接受生活扶助之弱勢兒童與少年、領取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費者、特殊境遇家庭之受扶助者及符合本法第 100條所定之經濟困難者,單次給付未達中央勞動主管機關公告基本工資之執行業務收入、股利所得、利息所得及租金收入,免予扣取補充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