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我們

鉅茂科技進出口貿易軟體第一領導品牌

鉅茂軟體 ERP 軟體二代健保解決方案

【二代健保】102年1月1日正式上路,除了維持【一代健保】一般保險費的計算外,將增收額外所得2.11%(110年1月起) 的【補充保險費】,獎金佔全薪比例越高的公司,保費成本衝擊越大。其中【補充保險費】扣繳規定包括:獎金、股利、利息、兼職所得、執行業務收入、租金所得,要課徵2.11%的補充保費,扣繳規定將影響企業資源規劃(ERP)中人資系統的調整,鉅茂科技為服務廣大ERP的客戶群,適時研發出ERP【二代健保】的解決方案服務客戶。

  1. 針對多公司(含境外公司)、員工符合免扣繳身份者,提供 【免扣繳補充保費】的選項設定,避免扣繳錯誤的發生。
  2. 針對不同公司對"獎金"(指所得格式代號50,未列入投保金額計算的項目, 如年終獎金、節金、紅利等)之給付發薪項目定義,提供設定以茲判斷,避免發生漏扣的情形。
  3. 於獎金計算、其他所得計算作業中,自動計算各員工整年度之累計獎金、投保金額X4、差額、補充保費費基、本次扣繳保費,節省人工成本。
  4. 自動計算"單位"每月應繳之補充保費金額,方便申報扣繳。
  5. 相關薪資條、發薪單、薪資總表等報表, 列印各員工之扣繳補充保費金額。
  6. 提供繳納證明、代扣繳補充保費明細、申報扣費明細上傳檔案。
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計算方式
身 份 計 費 方 式 收 費 方 式
受僱人員 補充保險費費基 × 補充保險費之費率(2.11%)
雇主代扣
雇主 (薪資所得總額 − 其受僱者之投保金額總額)
× 補充保險費率(2.11%)
雇主按月計算繳納
補充保費費基
計 費 項 目 定 義 說 明 所得稅代號
(前 2 碼)
全年累計超過
當月投保金額
4倍部分的獎金
給付被保險人薪資所得中,未列入投保金額計算且具獎勵性質的各項給予(如年終獎金、節金、紅利等 ),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 4 倍部分。 50、79A、79B
兼職薪資所得 給付兼職人員指非在本單位投保健保的薪資所得。 50、79A、79B
執行業務收入 給付民眾的執行業務收入,不扣除必要費用或成本。 9A、9B
股利所得 公司給付民眾的股利總額。 54、71G
利息所得 給付民眾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各種短期票券、存款及其他貸出款項的利息。 5A、5B、5C
52、73G
租金收入 給付民眾的租金(未扣除必要損耗及費用)。 51、74G
個人補充保險上、下限
計費項目 下限 上限
全年累計超過
當月投保金額
4倍部分的獎金
無 獎金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後,超過的部分單次以1,000萬元為限。
兼職薪資所得 單次給付達基本工資 單次給付以1,000萬元為限執行業務收入
執行業務收入
註2
單次給付達2萬元
股利所得註2 1.以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投保者:單次給付金額超過已列入投保金額計算部分達2萬元。
2.非以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投保者:單次給付達2萬元。
1. 以 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投保者:單次給付金額超過已列入投保金額計算部分以1,000萬元為限。
2. 非以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投保者:單次給付以1,000萬元為限。
利息所得註2 單次給付達2萬元 單次給付以1,000萬元為限
租金收入註2 單次給付達2萬元 單次給付以1,000萬元為限
註:
1.個人補充保險費的計費所得或收入達下限時,以全額計算補充保險費;逾上限時,則以上限金額計。
2.自104年1月1日起,中低收入戶成員、中低收入老人、接受生活扶助之弱勢兒童與少年、領取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費者、特殊境遇家庭之受扶助者及符合本法第 100條所定之經濟困難者,單次給付未達中央勞動主管機關公告基本工資之執行業務收入、股利所得、利息所得及租金收入,免予扣取補充保險費。